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奖励办法〉的通知》(鲁办发〔2007〕29号)文件规定,第八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工作于2015年5月正式启动。
“泰山文艺奖”是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省文学艺术界的文艺奖。认真做好“泰山文艺奖”评选工作,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旨在激励广大文艺工作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创作和推出更多精品力作,为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加快山东经济文化强省建设贡献新的力量。
现将第八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实施方案和各艺术门类评选细则及有关表格印发。评选文件和表格可于《山东艺术网》(www.sdwenlian.com)下载。
有意申报人员请登陆山东艺术网(www.sdwenlian.com),查阅评选文件和下载相关表格,于7月7日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社科处。
联系人:邵华芬 刘娟
电话:0531-86059025
联系人:谭宪望 高志峰
联系电话:89631079
受理地点:办公楼411
E-mail:txw@qlu.edu.cn
社科处
201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