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6年山东省重大财经应用研究课题公开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山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财经问题,适应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新形势,突出前瞻性、科学性和实践性,鼓励联合攻关,协作创新,充分发挥服务党委政府决策和财政改革发展的智库作用。
二、选题方向
(一)财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研究
(二)促进企业“降成本”财政政策研究
(三)财政支持提高全要素生产率问题研究
(四)新形势下县乡财政困难问题研究
(五)政府投融资改革创新研究
(六)经济增长动力转换中的财政政策工具应用研究
(七)新时期山东财政风险及管控机制研究
(八)住房保障货币化问题研究
(九)政府购买服务支持事业单位改革研究
(十)财政支持“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问题研究
本年度重大财经应用研究课题全部为定题申报,不再受理自拟题目申报。鼓励跨部门跨学科协作研究,必要时可选定多个课题组承担同一课题。
三、评选步骤
申报工作由省社科联(科普部)和省财政厅(综合处)负责组织实施。
(一)面向全省公开申报。课题组按照选题方向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书及项目活页。
(二)公正评选、择优确定。考察项目组综合能力,包括业务职称、相关成果、课题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等,由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择优确定课题。必要时可通过调研、约谈等方式进一步考察。
(三)省社科联、省财政厅审批后立项。评审结果按规定程序报批、公示,下发立项通知。
四、资助方式
每项课题资助经费一般不低于10万元,具体资助数额根据课题重要程度、创新程度、任务量等统筹确定。
项目资助经费由课题组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管理,按经费支出有关规定使用。
五、结项方法
(一)课题实施过程中,课题组应按约定提交分期研究成果;省社科联、省财政厅将进行中期评估,及时督导课题研究进度。
(二)按规定时间完成课题后,课题组提交最终研究成果(著作),提出结项申请。此前,课题组应按要求提交1万字以内的课题研究报告(研究成果摘要)。
(三)省社科联、省财政厅对项目成果进行初审,符合规定要求的进入结项程序。
(四)根据课题内容,由相关专家学者等组成评审组进行鉴定验收。
六、成果使用
(一)省社科联、省财政厅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通过一定方式,将成果摘要报送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或有关部门。凡获省领导肯定性批示或应用采纳的,给予表彰鼓励。课题组成员拥有课题成果的署名权。课题结项前,课题组不得对外公开研究成果。
(二)适时对成果摘要结集出版;对部分优秀成果可进一步深化研究。
七、申报条件
(一)课题组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有副高以上职务的,须附有2名相同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的推荐意见。每个课题组成员(含负责人)不少于3人。
(二)凡是承担2015年度重大财经应用研究课题尚未结项的,不予受理。
(三)课题组应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协调能力、写作能力和团队意识。承担过同类国家级研究项目或同类既有研究成果获得重要奖项,产生较大反响的,优先立项。
(四)申报者应依照通知要求,填写《2016年山东省重大财经研究课题申报书》(简称《申报书》),《2016年山东省重大财经研究课题内容简介(活页)》(简称《活页》)。打印《申报书》一式4份、《活页》一式15份(所有材料要求A3纸双面打印),一并装入档案袋内。各学院申报材料由学院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其他单位申报材料直接报送社科处,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上述申报材料请在社科处网站下载中心-项目申报下载。
受理时间为4月25日。具体事宜可咨询省财政厅综合处或省社科联科普部。
综合处联系人:王培富,电话:0531-82669705;
科普部联系人:王玉革,电话:0531-82866375
联系人:高志峰 联系电话:89631079
受理地点:办公楼411 邮箱:gzf@qlu.edu.cn
社科处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