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山东省重大财经应用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05作者:设置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6年山东省重大财经应用研究课题公开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山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财经问题,适应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新形势,突出前瞻性、科学性和实践性,鼓励联合攻关,协作创新,充分发挥服务党委政府决策和财政改革发展的智库作用。

二、选题方向

(一)财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研究

(二)促进企业“降成本”财政政策研究

(三)财政支持提高全要素生产率问题研究

(四)新形势下县乡财政困难问题研究

(五)政府投融资改革创新研究

(六)经济增长动力转换中的财政政策工具应用研究

(七)新时期山东财政风险及管控机制研究

(八)住房保障货币化问题研究

(九)政府购买服务支持事业单位改革研究

(十)财政支持“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问题研究

本年度重大财经应用研究课题全部为定题申报,不再受理自拟题目申报。鼓励跨部门跨学科协作研究,必要时可选定多个课题组承担同一课题。

三、评选步骤

申报工作由省社科联(科普部)和省财政厅(综合处)负责组织实施。

(一)面向全省公开申报。课题组按照选题方向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书及项目活页。

(二)公正评选、择优确定。考察项目组综合能力,包括业务职称、相关成果、课题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等,由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择优确定课题。必要时可通过调研、约谈等方式进一步考察。

(三)省社科联、省财政厅审批后立项。评审结果按规定程序报批、公示,下发立项通知。

四、资助方式

每项课题资助经费一般不低于10万元,具体资助数额根据课题重要程度、创新程度、任务量等统筹确定。

项目资助经费由课题组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管理,按经费支出有关规定使用。

五、结项方法

(一)课题实施过程中,课题组应按约定提交分期研究成果;省社科联、省财政厅将进行中期评估,及时督导课题研究进度。

(二)按规定时间完成课题后,课题组提交最终研究成果(著作),提出结项申请。此前,课题组应按要求提交1万字以内的课题研究报告(研究成果摘要)。

(三)省社科联、省财政厅对项目成果进行初审,符合规定要求的进入结项程序。

(四)根据课题内容,由相关专家学者等组成评审组进行鉴定验收。

六、成果使用

(一)省社科联、省财政厅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通过一定方式,将成果摘要报送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或有关部门。凡获省领导肯定性批示或应用采纳的,给予表彰鼓励。课题组成员拥有课题成果的署名权。课题结项前,课题组不得对外公开研究成果。

(二)适时对成果摘要结集出版;对部分优秀成果可进一步深化研究。

七、申报条件

(一)课题组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有副高以上职务的,须附有2名相同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的推荐意见。每个课题组成员(含负责人)不少于3人。

(二)凡是承担2015年度重大财经应用研究课题尚未结项的,不予受理。

(三)课题组应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协调能力、写作能力和团队意识。承担过同类国家级研究项目或同类既有研究成果获得重要奖项,产生较大反响的,优先立项。

(四)申报者应依照通知要求,填写《2016年山东省重大财经研究课题申报书》(简称《申报书》),《2016年山东省重大财经研究课题内容简介(活页)》(简称《活页》)。打印《申报书》一式4份、《活页》一式15份(所有材料要求A3纸双面打印),一并装入档案袋内。各学院申报材料由学院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其他单位申报材料直接报送社科处,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上述申报材料请在社科处网站下载中心-项目申报下载。

受理时间为425日。具体事宜可咨询省财政厅综合处或省社科联科普部。

综合处联系人:王培富,电话:053182669705

科普部联系人:王玉革,电话:053182866375

联系人:高志峰    联系电话:89631079

受理地点:办公楼411    邮箱:gzf@qlu.edu.cn

    

                   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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