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题鉴定方式
结题鉴定方式分为通讯鉴定和免予鉴定,课题组可选其一申请结题。
(一)通讯鉴定
1.鉴定专家组专家人数5人,其中,“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学科专家库”中选取的专家应占五分之三以上(挑选专家时联系社科处)。
2.鉴定专家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良好的学术品格和客观公正的职业道德;
(2)具有所属学科或相关研究领域的高级职称和较高学术水平;
(3)不是被鉴定项目课题组成员;
(4)同一单位的专家不超过2人,且须专家本人真实签名,不能代签。
3.鉴定程序
(1)发放结题材料,鉴定专家提出鉴定意见,填写“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意见表”(专家个人)、《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
(2)提交装订成册的结题材料。
(3)报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发放结题证书,审核未通过修改完善后再次鉴定。
(二)免于鉴定
1.课题最终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予同行专家鉴定:
(1)获省、部级二等及以上奖励。
(2)重点课题在CSSCI期刊发表论文,一般课题和专项课题在中文核心期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所有发表论文内容必须与课题内容高度相关);或者研究成果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大众日报、中国教育报(理论版)发表(1500字以上);或者收集的反映信息足以证明课题研究已经达到省内领先水平,其研究成果被省级及以上教育决策部门采用或其主要领导批示。
2.申请免予同行专家鉴定的课题,填写《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的同时,提供研究报告和免于鉴定理由,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申请免予鉴定经审核不符合条件者,退回申请人重新申请鉴定。
二、结题材料要求
(一)装订格式
1.结题材料统一左侧装订,并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材料装订格式”顺序装订。其中,《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需单独装订。
2.若课题为重大课题或有经费资助的重点课题须至少提交一份咨询报告或成果要报,需单独装订。
(二)成果内容
1.课题研究的主件。课题研究总报告,要格式规范、论证科学、逻辑严谨。其中,研究总报告字数不少于2.5万字;重复率低于20%;错别字低于1‰。
2.课题研究的附件。与课题研究高度相关的成果,包括研究论文、专著、教材等,为研究期间发表、出版,并注有“山东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等字样。
3.课题研究的过程材料。即课题开题、中期检查、成果鉴定等过程管理材料,要规范、严谨、科学。其中,过程材料的时间、主持人签字、专家签字等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出,通知课题负责人及所在单位,三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三、报送注意事项
提交装订成册的结题材料一式两份,同时发送结题材料电子版至邮箱jn_cxl@163.com(将课题的结题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