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围绕“十三五” 重点艺术学科建设,加强我省艺术教育科学研究,根据《山东省艺术教育专项课题管理办法》规定,经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评审办公室研究决定,于11月至12月组织开展2016年度全省艺术教育专项课题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学科分为艺术教育理论、戏曲戏剧、电影影视、音乐、舞蹈、美术、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文化遗产、文化艺术管理等十个艺术教育门类,选题可根据艺术教育工作实际自行确定。
二、评审方式
专项课题立项评审采取初评、复评、终评方式,评审结果在省文化艺术科学协会网站公示、公布。
三、评审机构
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评审办公室委托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承办,具体负责项目受理、专家评审、鉴定结项(采用第三方评价,缴纳鉴定费用800元左右)、成果评价等工作。
四、申报有关事宜
1.申报专项课题,请填写《山东省艺术教育专项课题申报书》一式3份,在申报书计划进度及阶段性目标中注明成果形式和结项时间,申报材料请从社科处网站-下载中心-项目申报下载。
2.项目组人员一般不得超过5人。
3.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统一报送,报送材料包括:申报书一式3份,汇总表电子版。
4.报送时间为2016年12月15日。
联系人: 高志峰 联系方式:89631079
受理地点:办公楼411 电子邮箱:gzf@qlu.edu.cn
附件:汇总表.xls
社科处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