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齐鲁工大党字〔2015〕40号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齐鲁工业大学“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培育计划”的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齐鲁工业大学“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培育计划”的组织管理按照《齐鲁工业大学关于促进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的意见》(齐鲁工大党字〔2015〕40号)附件4中《齐鲁工业大学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培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请各有关单位、申报人员认真查阅管理办法,明确相关规定和要求。
2.成果培育条件执行《齐鲁工业大学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培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有关规定(著作出版社主要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要求的二类及以上出版社,见附件)。
3.2016年1月1日后和2017年拟发表的论文及出版的著作,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可申报。
二、申报程序
1.申报人员请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各文科学院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对申报材料填写内容,特别是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要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申报质量。申报材料上报后,学校将再次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申报材料可在“社科处网站-下载中心-成果申报”下载。
2.在公开申报的基础上,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审评、排序,择优报送。
三、材料受理
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报送时间为4月6日,报送材料包括:《申请表》3份,A4双面印制,相关证明材料1份,汇总表1份,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txw@qlu.edu.cn邮箱。
联 系 人:谭宪望;
联系电话:89631079;
受理地点:办公楼411。
社科处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