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水平科研项目与学术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0作者:设置

  

各相关单位、科研人员:

  

    2016年学校重新修订了《齐鲁工业大学高水平教学科研项目与学术成果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并下发,各相关单位根据办法要求组织奖励申报工作。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611日至20161231日期间,我校在职人员获批的科研项目与取得的学术成果,符合《奖励办法》奖励范围。申报数据以齐鲁工业大学科研管理系统中学院审核通过的信息为准。

  

二、上报材料

  

1.个人科研详情表一份。科研秘书打印涉及奖励人员的科研详情表,科研详情表导出时,时间设置为“201611日至20161231,审核状态为机构通过,本人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2.2016年度高水平科技奖励汇总表”(附件1)一份,奖励经费进行了分配的,上报分配表(附件2)一份,经所在单位审核后,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需要上报原件的材料:著作一套、专利证书、各类科研获奖单位证书。以上材料不返还,审核后社科处留存,一年后转档案室存档。

4.汇总表电子文件发至邮箱  txw@qlu.edu.cn

  

三、时间安排

  

420日前报送社科处。

  

四、其他注意事项

  

申报单位确保科研管理系统中录入信息的完整性与准确性,对本单位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人:谭宪望

  

  

电  话:89631079

  

  

地  点:办公楼411房间

  

  

   附件12016年度高水平科技奖励汇总表.xls

     

   附件22016年高水平奖励奖金分配表.docx

       

  

  

            社科处

            2017410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