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齐鲁工大党字〔2015〕40号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齐鲁工业大学“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培育计划”的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齐鲁工业大学“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培育计划”的组织管理按照《齐鲁工业大学关于促进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的意见》(齐鲁工大党字〔2015〕40号)附件4中《齐鲁工业大学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培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请各有关单位、申报人员认真查阅管理办法,明确相关规定和要求。
2.成果培育条件执行《齐鲁工业大学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培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有关规定(著作出版参照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要求的一类出版社,一类出版社目录已经发至各文科学院)。
3. 2018年拟发表的论文及出版的著作,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均可申报;2017年1月1日至今已发表的未列入2017度齐鲁工业大学“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培育计划”的论文及出版的著作也可申报。
二、申报程序
1.申报人员请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各文科学院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对申报材料填写内容,特别是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要进行认真审核、评议,提出推荐意见,并对申报材料进行排序。
2.申报材料上报后,社科处将再次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学校综合考量成果的学术水平、学科方向、专家意见等因素择优培育。
三、材料受理
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报送时间为4月9日,报送材料包括:《申请表》3份,A4双面印制,相关证明材料1份,汇总表1份,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txw@qlu.edu.cn邮箱。
申报表可在“社科处网站-下载中心-成果申报”下载。
联系人:谭宪望
联系电话:89631079
受理地点:办公楼411
社科处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