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水平科研项目与学术成果奖励(人文社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05作者:设置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8年度高水平科研项目与学术成果奖励(人文社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科研业绩在201811日至20181231日期间取得;

2.符合《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高水平科学研究项目与学术成果奖励办法(试行)》(齐鲁工大党字〔201842)的相关要求。

二、申报要求

1.所申报的高水平科研业绩信息须录入科研管理系统,并由所在单位审核通过。

2.申报材料包括:(1)符合奖励申报条件的科研业绩相关证明材料1份(著作原件与电子件,论文原件,论文收录检索证明原件等,科研项目证明材料无需提供);(2)申报人201811日至20181231日期间的个人科研详情表1份,科研详情表导出时,时间设置为“201811日至20181231日”,审核状态为“机构通过”,由所在单位科研秘书负责打印;(3)奖励汇总表1份,单位负责人签字、申报人、审核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上述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统一报送社科处,汇总表电子件发送邮箱。

三、其他事项

1.申报人要对所申报科研业绩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确保不同形式申报材料一致,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高水平科学研究项目与学术成果奖励办法(试行)》(齐鲁工大党字〔201842)进行审核。

2.按照《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高水平科学研究项目与学术成果奖励办法(试行)》(齐鲁工大党字〔201842)要求,人文社科类著作成果需要进行审定,奖励汇总表中著作奖励暂不填写,请各有关单位于610前将著作成果统一报送社科处,著作电子件统一发送邮箱。

3.其他申报材料请各有关单位于612日统一报送社科处。

联系人:高志峰

联系电话:89631856

受理地点:办公楼418

电子邮箱:gzf@qlu.edu.cn

附件:2018年度高水平科研项目与学术成果奖励(人文社科)汇总表.xls

 

 

                                       社科处

                                  201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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