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项方式
登录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网络管理平台(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平台”)在“立项项目”栏目内点击申请结项,根据提示完成结项申请。
二、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资助项目)的鉴定结项
1.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资助项目)由全国统计科学研究组织管理办公室组织鉴定。
2.提交的材料包括:
2.1项目管理平台上提交的材料:
(1)《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鉴定结项书》;
(2)研究成果全文(须匿名化处理);
(3)研究成果压缩稿(3000-5000字,须匿名化处理)。
2.2提交的纸质材料:
(1)《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鉴定结项书》2份;
(2)研究成果原件1份(须胶印);
(3)加盖单位财务公章的经费决算表1份。
三、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非资助项目)的鉴定结项
1.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非资助项目)的鉴定结项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组织同专业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三名专家进行。
2.提交的材料包括:
2.1项目管理平台上提交的材料:
(1)《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鉴定结项书》;
(2)《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专家鉴定表(非资助项目)》;
(3)研究成果全文;
(4)研究成果压缩稿(3000-5000字)。
2.2提交的纸质材料:
(1)《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鉴定结项书》2份;
(2)研究成果原件1份(须胶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