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传统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24作者:设置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山东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经研究决定,于7月至9月组织开展2017年度全省“传统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课题立项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评审办公室负责评审组织工作,山东女子学院、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具体承办。
二、申报数量与要求
“传统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课题共设立200项,均为自筹经费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15项。项目组成员一般不得超过5人,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包括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年度课题和本专项)未结题者不得申报,各类延期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三、选题范围
1.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2.传统文化与文明山东建设
3.传统文化与美德山东建设
4.传统文化与诚信山东建设
5.传统文化与经济发展
6.传统文化与文化产业发展
7.传统文化与当代艺术
8.传统文化与信息技术
9.传统文化与新媒体新业态
10.传统文化与生态旅游
11.传统文化与女性价值观研究
12.传统文化与女性文学研究
13.儒家文化与女大学生教育研究
14.民俗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
四、评审方式及立项公布
课题立项评审采取初评、终评方式,评审结果经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评审办公室批准后予以公布。
五、申报有关事宜
申报专项课题者请填写《山东省“传统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课题申报书》3份,由所在单位评审、排序后统一报送社科处,同时将汇总表发送发送邮箱,报送时间为9月11日。由学校评审后确定最终推荐项目,获推荐项目申报材料要求及报送时间另行通知。申报表格请从社科处网站下载中心-项目申报下载。
专项课题按照全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要求结题。如果发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或者北京中经蓝山文化公司出版的英文论文集(ISSHP检索)1篇,可提交文章原件(审核后退后)复印件(2份)结题。结题工作由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实施,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高志峰 联系电话:89631079
受理地点:办公楼411 电子邮箱:qlu.edu.cn
社科处
201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