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奖励方案>的通知》(鲁厅字〔2017〕57号)文件规定,启动第十一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工作。
本次只评选艺术作品奖、文艺理论和评论奖两项。评选细则详见附件,申报材料请到社科处网站下载中心-成果申报下载。请按照文件要求,规范做好参评作品推选申报工作,并于6月10日将参评作品及申报材料报送社科处。
联系人:高志峰
联系电话:89631856
受理地点:办公楼418室
附件:泰山文艺奖评选实施方案.docx
泰山文艺奖评选细则.docx
社科处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