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和工作安排,定于近期对2018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进行结项鉴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成果报送。请各课题组按照规定格式要求,报送课题结题报告(不少于2万字),填写《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成果鉴定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统计表》。
各课题要同时报送1篇研究成果,研究成果需在省级科研单位主管主办的学术期刊或学报上公开发表(其中重点项目和青年项目不少于4000字,一般项目不少于2500字)。该成果发表时需注明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2.免于鉴定。对研究成果得到市级以上领导同志推广性批示或进入市级以上相关职能部门决策,或在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不少于3000字文章、在副省级及以上党报党刊发表不少于2000字文章的课题,经审核后免于结项鉴定,可不提交结题报告。研究成果在报送领导同志或发表时,需注明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3.延期结项。需要延期结项的项目,由课题组提出申请,经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批准,最长可延期半年结项。延期后,后期资助经费不予拨付,结项经费由个人承担,不能参评优秀成果奖。
4.组织评审。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组织评审专家组,对项目进行统一评审。评审后填写《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成果鉴定书》,发放《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证书》,及时将鉴定结论通知项目组及所在单位。
5.评选优秀成果。课题结项评审的同时,将组织评选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优秀成果,颁发优秀证书。
6.成果运用。对具有重要应用价值、学术影响的优秀研究成果,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将充分利用报纸、网络、刊物等媒体,加强对研究成果的宣传、推广和转化,努力为加快打造“四个中心”、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智力支持。
请各课题组于6月10日将结题报告电子版、《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统计表》发至gzf@qlu.edu.cn,将《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成果鉴定书》(一式三份)、研究成果报送社科处。
联系人:高志峰
联系电话:89631856
受理地点:办公楼418室
附件:研究报告格式.doc 成果鉴定书.doc 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延期统计表.docx
社科处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