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规范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确保立项课题按时、高质量地完成,杜绝长期无故推延课题研究现象发生,依据《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暂行管理办法》(鲁教规办〔2015〕4号),对组织立项的课题进行集中结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一)研究期限内,按照研究计划已完成的省教科规划课题。
(二)已申请延期,并承诺本年度完成的省教科规划课题。
二、具体的课题结项程序和要求见社科处网站-办事指南-鉴定结项
三、报送时间:2019年11月25日
报送地点:办公楼418室
联系人:迟旭蕾
联系电话:89631079
社科处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