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科纵向项目管理程序

发布时间:2020-09-17作者:设置

  纵向项目主要指由国家或地方政府财政拨付科研经费,由国家及各级地方政府计划安排的科研项目。社科处是学校人文社科研究的管理部门,在各学院的协助下负责各级各类纵向人文社科项目的组织申报、中期管理、结项等工作。纵向人文社科项目一般管理程序如下:

(一)信息发布

社科处从项目主管部门获悉申报通知后,通过社科处网站及时发布申报信息

(二)申报组织

申报人获取申报通知后,应仔细阅读通知,重点明确申报条件、申报要求及申报时间节点,按项目要求设计课题内容,如需网络申报,申报人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上传申报材料,并保证上传材料与纸质材料一致。各单位做好本单位申报组织工作,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次审核后统一报送社科处,社科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三)学校审核

社科处受理申报材料后再次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如有不合格情况及时反馈有关单位。限额申报项目,社科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确定推荐项目。

(四)整理报送

社科处汇总所有申报材料,按要求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项目主管部门。

(五)项目立项

立项结果由项目主管部门发布后,社科处将项目立项文件电子件发送至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转发项目负责人,社科处建立项目档案。项目经费到位后,社科处持经费预算表及相关材料到财务处办理入账手续,完成项目立项程序。

(六)中期管理

项目立项后,项目申报材料上所列研究内容、成果要求即具有约束性,在研究过程中,社科处将按照项目主管部门或学校规定对项目进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项目主管部门报送有关材料,项目主管部门将依据中期检查情况下拨结余经费,中期相关检查材料归入项目档案。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课题组成员、研究期限等变更事项,须严格、及时履行申请手续,不得擅自变更。

(七)项目结项

除特殊要求外,每年3月、6月、9月、11月为集中结项时间,项目负责人在完成研究任务后应及时向社科处提出结项申请,于上述月份每月10日前向社科处报送结项材料,社科处对研究成果审核后,按照项目主管部门规定的结项程序开展结项工作并报送材料,项目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颁发结项证书或结项证明材料。

(八)成果宣传推广和档案移交

项目结项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提交项目研究成果摘要及成果、发表出版情况,社科处通过网站或其他方式进行宣传、推广。项目申报、立项、中期管理、结项等环节材料由社科处整理后,移交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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