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计划性,加强申报过程管理,提高项目申报质量,现将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和条件
结合申报条件、申报限额、人文社科人才研究及人才队伍实际情况,确定申报人员范围和条件如下:
1.具有博士学位、近五年支持人文社科省部级项目且具有一定研究基础的项目负责人;
2.校(院)人文社科创新团队、人文社科科研平台负责人及骨干成员,国家级培育项目负责人;
3.其他有意向申报且具有一定研究基础的科研人员。
二、申报学科分组
为便于申报论证的组织,根据校(院)学科分布,拟设经管组(公共管理、图情)、艺术体音组、文史哲法组(马列、党建、政治学、文学、语言学)三个学科组,分组开展申报论证工作。
三、申报工作安排
序号 | 工作 阶段 | 时间 | 工作内容 | 工作要求 | 责任单位/人 |
1 | 申报摸底 | 10.8-10.20 | 1.组织教师了解重点项目申报要求,充分动员申报。 2.确定申报人员名单。 | 10月20日报送申报人员名单。 | 各文科单位 |
2 | 选题论证 | 10.21-11.21 | 1.申报人员形成申报选题,确定研究总体框架、提炼出研究创新点。 2.根据申报人员所涉学科,组织专家开展选题论证与研究总体框架论证。 | 1.采取申请人汇报、专家点评方式进行(论证专家应为国社科通讯评审专家或会评专家或主持过国社科基金项目等权威专家); 2.11日5日各文科单位报送论证专家名单。 | 社科处(智库中心)、各文科单位 |
3 | 申报书 撰写 | 11.15- 12.15 | 申报人撰写基金申报书及准备相关材料 | 申报人完成申报书撰写工作,注意加强与团队成员的交流切磋,以切实提高申报质量。 | 各申报人 |
4 | 专家评阅(一) | 12.15-12.22 | 校(院)组织专家进行第一轮评阅 | 1.进行学科分组评阅; 2.反馈评阅意见。 | 社科处(智库中心) |
5 | 申报材料完善(一) | 12.23-1.2 | 完善申报材料 | 1.根据专家意见完善申报材料; 2.1月2日提交修订的申报材料。 | 各文科单位、申报人 |
6 | 专家评阅(二) | 1.3- 1.10 | 校(院)组织专家进行第二轮评阅 | 1.进行分组评阅; 2.确定进入第三轮评阅项目; 3.反馈评阅意见。 | 社科处(智库中心) |
7 | 申报材料完善(二) | 1.11- 2.6 | 完善申报材料 | 1.根据专家意见完善申报材料; 2.未进入第三轮评阅项目转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申报; 3.进入第三轮评阅项目于2月6日提交修订的申报材料。 | 社科处(智库中心)、各文科单位、申报人 |
8 | 专家评阅(三) | 2.7-2.13 | 校(院)组织专家进行第三轮评阅 | 1.进行学科分组评阅; 2.反馈评阅意见。 | 社科处(智库中心) |
9 | 申报材料完善(三) | 2.14 | 完善申报材料 | 根据专家意见完善申报材料。
| 社科处(智库中心)、各文科单位、申报人 |
10 | 申报审核 | 待定 | 全面审核申报材料,形成最终申报材料。 | 1.全面审核申报材料; 2.形成最终申报材料。 | 社科处(智库中心)、各文科单位、申报人 |
11 | 提交与上报 | 待定 | 按照要求上传、打印、报送、上报申报材料。 | 1.完成申报材料上传、审核、报送; 2.报送材料至主管部门。 | 社科处(智库中心)、各文科单位、申报人 |
社科处(智库中心)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