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文化强省、旅游强省和数字强省建设,进一步激发全社会文化创新活力,着力表彰奖励近年来文化创新实践成果,省政府决定组织开展第七届山东省文化创新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数量
(一)评选范围
自2023年以来完成并实施的,具有较强实践性、创新性和示范性,且无法律纠纷的文化创新成果。往届获奖项目及已获得省级以上同类奖项的项目不得申报。
(二)推荐数量
推荐数量不超过2项。
(三)表彰数量
全省共表彰30项文化创新优秀成果。
二、项目要求
(一)实践性。申报项目已实施并取得显著成效,具备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能为相关领域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二)创新性。申报项目须具备显著创新性,能够体现新的理念、方法、技术或模式,对推动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
(三)示范性。申报项目须具备较强的示范性和推广价值,可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产生积极影响,带动相关领域发展。
(四)合规性。申报单位或个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
(五)真实性。申报单位或个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申报要求
1.依据《第七届山东省文化创新奖评选方向》进行申报,不符合本评选方向的项目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及时间。初审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1份,附件1份,申报表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报送时间为7月1日。推荐上报成果的报送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附件装订成册,一式7份,电子版申报表、图片、视频等文件,报送时间为7月10日。图片分辨率为300DPI以上、大小为3M以上。视频格式为AVI或MPEG、尺寸为1920*1080、时长为4-5分钟,画面清晰、视频顺畅。
联系人:迟旭蕾
联系电话:89631079
受理地点:办公楼411室
电子邮箱:chixulei@qlu.edu.cn
附件:第七届山东省文化创新奖评选方向.doc
第七届山东省文化创新奖申报表.doc
社科处(智库中心)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