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意见》(鲁办发〔2018〕47号)精神,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奖励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规定,现就山东省第三十七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以下简称省社科奖,含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社会科学学科新秀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人事关系隶属省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或与上述单位签署聘用协议且在协议期内人员及其社科研究成果(成果署名单位为我省教学科研单位)均可申请参加省社科奖。(具体条件详见《细则》https://www.sdskw.cn/art/2025/9/3/art_160203_10318926.html)。
二、申报要求
1.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已完成预申报,请申报人在前期预申报的基础上,对照《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奖励细则(试行)》,对申报内容进行调整补充或撤回,形成正式申报项目。预申报通知请查阅http://webplus.qlu.edu.cn/_s78/2025/0701/c3518a259085/page.psp。
2.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社会科学学科新秀奖申报者在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系统(http://rc.sdssdc.com:3100/award/loginIndex)注册登录,填报相关内容。
3.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申报时间为2025年9月5日至9月10日。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社会科学学科新秀奖的申报时间为2025年9月5日至9月18日。
技术咨询电话:孙老师15806909306 任老师18353156052
联系人:迟旭蕾
联系电话:89631079
社科处(智库中心)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