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评价改革的工作部署,总结推广我省教育评价改革创新经验与实践成果,推动教育评价改革走深走实,引导各级树牢正确教育政绩观,山东省教育评价学会、山东师范大学教育评价研究中心面向全省开展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和研究成果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主题与范围
聚焦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重点任务,立足山东省教育评价改革实践,重点征集以下领域典型案例与研究成果。
1. 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改革。健全党政领导干部联系学校、调研教育、述职述教等制度,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树立正确教育政绩观的山东实践。
2.学校评价改革。完善幼儿园、中小学、中职学校、地方高校等分类评价标准,强化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应用,探索特色学徒制、终身学习服务评价等创新做法。
3.教师评价改革。中小学教师教学述评、实绩导向绩效考核、高校教师长周期科研评价、职称评审改革、教师发展性评价等改革经验。
4.学生评价改革。增值评价落地、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建设与使用、过程性与结果性学业考评融合、考试招生改革、拔尖创新人才评价、研究生论文监测等实践探索。
5.用人评价改革。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的人才使用机制,破除学历门槛、促进人岗相适,营造良好用人环境的典型做法。
6.教育评价改革保障实施。落实“十不得一严禁”、评价队伍专业化建设、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赋能教育评价、改革政策宣传解读等工作成效。
典型案例需在本地本校实践1年以上并取得实际成效。研究成果是指围绕教育评价改革撰写的学术论文、研究报告、专著、政策建议等,公开发表或未公开发表的均可报送。
二、报送对象与数量
报送对象。全省各级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中小学、中职学校、高校)、教育科研机构、相关企事业单位及教育工作者。
报送数量。各单位结合实际择优报送;山东省教育评价学会会员单位每单位须报送典型案例或研究成果不少于1篇。首批教育评价研究基地需报送研究成果不少于1篇。
三、报送要求
(一)内容要求
真实性。案例与成果均基于本地本校真实教育实践,数据详实、事例具体,杜绝虚构。
创新性。紧扣改革要求,体现山东特色与原创性,突破传统评价模式。
实效性。改革举措落地见效,成效显著,具备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价值。
典型性。聚焦改革重点难点问题,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二)格式要求
1.典型案例。题目自拟,字数2000字左右,Word文档排版规范。格式为:案例名称、实施背景、主要做法、主要成效四个部分。聚焦问题,突出做法,言简意赅。
2.研究成果。报送的研究论文、报告等需符合学术规范。报送的专著需提供封面、目录及内容摘要并提报2本样书。
文档统一命名为“单位+姓名+案例/成果名称”,有关图片及发布的文件等实证材料,可打包压缩一并报送。
(三)报送时间
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5月17日前。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政策研究室),邮箱fgc@qlu.edu.cn。
四、其他事项
本次典型案例和研究成果征集结束后,山东省教育评价学会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优秀案例和成果予以公布,并在山东省教育评价2026年学术年会进行推广。择优遴选部分优秀典型案例与研究成果,编入《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年度观察》书稿。特别优秀的案例或成果,将及时推介到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及各类媒体。
联系人:孙檬檬 15806696713
附件:
关于征集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和研究成果的通知.pdf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政策研究室)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