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03作者:设置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202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公告》要求,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管理规定,现将我省组织申报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公告及材料下载地址

请仔细研读《202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公告》https://onsgep.moe.edu.cn/post/view/1848,务必注意申报新要求,确保课题申报的科学和规范。

二、申报工作具体安排

(一)年度项目类别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年度项目包含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教育部重点项目、青年项目和博士生项目。

(二)申报名额

校(院)不限额申报,一并纳入省级评审评审结束后在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官网公布评审结果确定推荐申报项目

)申报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统一将审查合格的《申请书》和《活页》各一式3份于616日报送社科处(智库中心),申报材料汇总表电子件发送指定邮箱

、网上申报方式及时间

(一)申报方式及平台

本年度课题申报全部采用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

(二)申报时间

申报系统于2026610日零时至62517时开放。获得推荐资格的年度项目申请人可登录平台,填写并导出《申请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要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和《活页》内容完全一致。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注意事项

1.严禁课题被终止或撤项后未满5年者申报。

2.严禁在研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以下统称“国家及教育部级基金项目”)负责人,申报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和专项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应在2026625日之前)。

3.严禁“国家及教育部级基金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作为负责人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和专项项目。

4.严禁同年度同时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

联系人:迟旭蕾

联系电话:89631079

受理地点:办公楼411

电子邮箱:chixulei@qlu.edu.cn


社科处(智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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