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科处统筹校(院)国家社科基金申报总体工作,制定校(院)申报工作方案,开展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政策解读,统筹校内外专家资源,做好申报材料形式审查、申报系统填报指导、系统审核、材料报送、评审进展跟踪等全流程服务保障。
2.社科处主动对接国家、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省文旅厅等上级主管部门,吃透政策导向,积极争取推荐名额,力争省级层面推荐数量较往年实现翻倍、国家层面推荐数量较往年有较大幅度增加。
3.社科处建立校、院两级分层论证工作机制,邀请国内权威专家学者参与选题、论证、评审等全过程,组织集中辅导和论证不少于4轮。根据不同学科特点,打造青年教师“科研工作坊”,邀请领域专家对重点申报对象开展“一对一”精准指导。
4.学部(学院)严格落实申报主体责任,制定本单位申报专项细则,开展科研人员全面摸底和宣传动员,扎实做好选题论证工作,重点邀请省外权威专家学者指导交流,组织论证不少于3轮。
5.学部(学院)深度挖掘申报潜力,分类建立申报人员库,重点支持科研基础较好、学术水平较高、优秀青年博士等科研骨干,推荐青年博士申报数量占比不少于50%。瞄准优势特色学科,鼓励教师科研人员申报新增的“古典学”和“科学技术与社会”等新兴交叉学科。
6.学部(学院)对照校级方案细化本单位时间表,邀请省内外学科领域专家指导项目选题、内容论证、申报技巧等工作,其中省外专家(含通讯专家、会评专家)占比不少于1/3,组织论证辅导不少于3轮。
7.学部(学院)加强申报过程组织保障,将申报工作纳入学院年度重点任务统筹推进,落实专项经费与条件支持,开展申报进度督导与跟踪服务,及时协调解决申报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营造全员参与、积极申报的良好氛围。
8.科研团队将申报工作纳入团队建设重点任务,围绕重大现实问题、学科前沿凝练选题,常态化开展选题研讨,至少每两周组织一次团队内部集中讨论与交流,发挥协同攻关作用,集体研讨打磨申报书,切实提升申报书质量。
9.项目申报人切实履行申报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遵守各项时间进度安排,积极主动参与选题研讨和专家指导,认真修改打磨申报材料,杜绝低水平、盲目申报,恪守科研诚信,确保申报材料真实规范,不断提升申报竞争力。
10.社科处健全目标导向激励与考核评价机制,将国家社科基金申报立项情况作为考核评价重点和资源配置依据,加强全过程督导检查,及时通报申报进展,并对申报组织有力、成效突出的单位、团队及个人予给予重点支持。
社科处(智库中心)
2026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