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第二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推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25作者:设置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鲁办发[2007] 8号)的规定和《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山东省第二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将于近期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要求
  本次申报参评成果为20131月至12月期间正式发表或出版的符合评奖实施细则规定的成果(200911日至20121231日期间因故未申请参加评奖的成果也可申报参评)。成果字数要求:报纸2000字以上、杂志5000字以上。
  每位作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与他人合作不是首位作者的除外),每项成果只能申报一次,不准多渠道重复申报。各单位组织推荐上来已参加过省评选会议落选的成果一概不准再次参评。重复申报和重复参评者,一经查实,取消其作者三年参评资格。
  二、申报程序
  本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采取网上申报登记、网上成果展示、省评奖办网上审核、成果查新验证、各授权单位组织推荐、书面材料报送、省评奖办书面材料审核、组织客观赋分、专家评选会议评选、省评委会审定、公示、公布、表彰奖励的办法进行。申报基本流程如下:
  1、网上填报成果信息
  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者在省社科联网站(www.skj.gov.cn)评奖平台填报《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申报登记表》、《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等成果所有信息。因分配推荐指标需要,请务必慎重选择并写清申报渠道。要注意选准学科门类,共分经济学组、管理学组、哲学社会学组、政治学组、法学组、文学语言学组、文化学组、教育学组、历史学组、应用与普及组等10个学科组,如果填报不准确,省评奖办有权调整。
  2、网上成果展示
  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者在省社科联网站按照要求发布个人申报信息,公开展示参评成果概要,并接受社会监督。
  3、网上审核
  省评奖办在规定时间内对网上申报成果进行技术审核,通过审核后,将在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或短信通知申报者,请填写好手机号码。
  4、成果查新和验证
  经初步审核通过后的申报成果均由申报者个人报经省评奖办筛选确定的查新机构统一查新,查新结果作为评选的重要依据。申报者下载成果查新表格和查新要求,按要求填写后自行提交至指定查新机构中的一家进行查新,费用自理。查新报告书由查新机构反馈至申报者邮箱,同时将纸质报告盖章后统一送交省评奖办。著作作者还要在中国版本图书馆(新闻出版总署条码中心)(http://www.capub.cn/)做cip核字号验证。文章重复率不得超过10%,著作和课题项目重复率不得超过20%,个人填写承诺书,超过规定比例的不得申报。省评奖办将对申报成果进行抽查,凡重复率超过规定的,取消申报者三年参评资格。
  5、申报书面材料
  经上述程序,并获得学校推荐后,按要求备好成果原件、参评成果有关情况、查新报告等相关材料,报送社科处,由社科处上报社科联。外文论文和著作需要填写《外文论文或著作证明及论文译文和著作摘要表》。外文论文需要另报全文的汉语译文;外文著作需要另报1万字的汉语译文重要观点摘要。外文论文和著作绝不能出现任何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观点和言论。
  三、我校申报程序  

1、组织推荐
  本年度继续实行限额申报,申报限额由社科联随后下达。通过查新验证后,学院申报人员请将申报材料(含支撑材料)1份交所在学院,由所在学院统一报送社科处,其他单位人员申报材料直接报送社科处,材料要求相同,社科处将依据《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和有关评价标准对申报成果进行初审,并确定最终推荐成果,材料报送时间为427日。

2、报送书面材料
  获推荐成果报送如下纸质材料:
  (1)《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申报登记表》一式三份。
  (2)《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表》一式四份,其中两份中的作者、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信息留作空白不填,切勿泄露个人身份信息。

3)申报者亲笔签名的《申报成果重复率、查新、CIP证明书》一份。
  (4)提供申报成果一式三份。其中论文、研究报告需提交一份成果原件,两份成果匿名复印件;著作需提交一份原件和两份匿名处理后的原件。匿名是指将成果中的作者单位、姓名、本人照片等涂黑直至辨认不出,如果有故意遗漏或涂不严实的,取消当年评奖资格。
  (5)申报成果支撑材料一式三份(其中需提供两份匿名材料,匿名要求及方法同上),一律用复印件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参评成果有关情况字样。支撑材料只提供本成果的反响情况(包括转载、引用、书评、获奖、兼评、消息、市厅级以上单位采用、省级以上党政领导批示、科普类著作印数等。国家级、省级及市厅级机关采用和大型企业采用的成果,均需提供被采用的文件、讲话稿、方案等实物原件,并在提供的实物原件中标注被采用内容;省级以上党政领导批示的,要提供领导批示复印件和有关单位有效证明。大型企业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来界定)。课题以著作形式结项的,以其最高等级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或反响最大的)一项成果作为支撑材料;课题以论文形式结项的,以其最高级别刊物正式发表的(或反响最大的)一篇论文作为支撑材料,其它材料不再作为支撑材料报送。对课题本身符合规定的领导批示和采用证明,可以作为支撑材料。
  (6)由省级以上社科规划部门、科技管理部门组织通过鉴定的课题,需提交立项书和结项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社科联结项优秀课题出具省社科联结项优秀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省评奖办审核后退还)。
  (7)《外文论文或著作证明及论文译文和著作摘要表》一式三份(其中需提供两份匿名的,匿名要求及方法同上)。
  (8)申报者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注明第二十九次社科评奖专用。

成果书面材料原则上不退还,评奖结束后由省图书馆和省评奖办分别存档。
  四、有关时间
  本次成果评选以网上申报数据为基础,请严格按照时间和要求申报。
  1、请各有关单位于410前将本单位已进行成果登记或未进行成果登记、但有申报意向的成果情况报送社科处,便于后续工作的开展。

2、成果网上登记与展示时间
  省评奖办服务器开放时间,只限于20153250时至42524时整,申报者需要在此期间,在省社科联网站上进行成果登记与展示,逾期不再受理,因成果查新需一定时间,请申请人员尽早登陆系统发布成果,进行成果查新。

3、获推荐成果的报送时间为514日,学院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由学院统一报送,其他单位人员申报材料直接报送社科处。

五、其它事项
  1、申报参评成果首先必须在网上按规定时间申报,完成登记并展示成果概要,接受社会监督。

2、其它未尽事宜请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联 人:谭宪望 高志峰
  联系电话:89631079

受理地点:办公楼409

网络咨询:贾斌昌 
  联系电话:0531-82866376
  申报网址:http://123.232.119.103:8083/pjsb/

附件下载地址:http://www.skj.gov.cn/info/news/content/11731.htm

 

社科处

201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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