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5作者:设置

各有关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研究质量和效率,根据省社科规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决定对2015年(含)之前立项的逾期未完成项目进行集中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01年至2015年立项的项目进行集中清理,清理截止期为2021731日。个别研究难度大、在清理期内确实无法完成的项目可在清理期限前三个月,提出延期申请,说明延期原因、项目进展情况及阶段性成果发表情况,申请延期最多半年。

2.从今年4月开始,省社科规划办对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将严格按照立项要求的计划完成时间进行管理。2016年(含)以后立项的项目,最多申请延期两次。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每次申请延期最多半年;成果形式为专著的,每次申请延期最多一年。  

3.各项目负责人应采取切实措施,按立项通知要求尽快完成研究任务、取得最终成果,并按程序办理结项手续,逾期将不再受理。

4.对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或延期申请的项目一律做终止处理,被终止执行项目的结余资金,以及被撤销项目的已拨资金应当按原渠道退回。凡被终止的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

5.有关项目结项程序请到社科处网站首页“办事指南”-“科研项目鉴定结项指南”查阅,所需材料请到社科处网站“下载中心”-“中期检查”“鉴定结项下载。

联系人:迟旭蕾

联系电话:89631079

受理地点:办公楼411

 

 

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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