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结项程序及要求

发布时间:2021-09-27作者:设置

一、结项材料

1.课题研究报告(重点课题不少于2万字,一般课题不少于1万字),《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书》(一式三份)(相关表格及格式要求请到社科处网站-下载中心-鉴定结项处下载)、《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结项统计表》

2.各课题要同时报送1篇公开发表、与研究课题相关的研究成果(提交成果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重点课题研究成果为在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省级党校、社科院学术刊物或本科院校学报发表的不少于3000字的文章,或在副省级以上党报发表的不少于1800字的理论文章。一般课题研究成果至少为在省级以上科研单位主管主办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不少于3500字的文章。关于济南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课题研究成果得到市级以上领导同志推广性批示或进入市级以上相关职能部门决策的课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研究成果在报送领导同志、相关部门或发表时,需注明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名称和课题编号,不得与其他课题共用同一文章。

3.项目负责人将研究报告电子版、《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结项统计表》电子版发至chixulei@qlu.edu.cn

二、延期结项。需要延期结项的课题,由负责人填写《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延期结项申请表》和《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延期课题统计表》(请到社科处网站-下载中心-中期检查处下载)提出申请,最长可延期半年结项。延期后,资助经费不予拨付,结项经费由个人承担,不能参评优秀成果奖。

       三、其他事项。如研究成果尚未发表,可提交相关期刊杂志出具的成果录用证明,待研究成果正式发表后,领取结项证书,正式刊物最迟拖后半个月提交,逾期不予办理结项。

附件: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结项统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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